【科技部】科研創業計畫110年第2梯次計畫徵案-申請案受理至110年03月24日止(校內截止日)。
日期:2021-03-12

 

一、科技部為提升研發成果商業化之可行性,將具有原創性及重大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推展至市場,特徵求110年度第2梯次「科研創業計畫」申請案。

二、因科技部調整申請機制,未來如欲申請本案,僅能透過7 大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計畫之主導學校(台大、清大、陽交大、中興、成大、中山、中央)送件,而本校承辦單位為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

三、本計畫110年第2梯次計畫徵案-申請案受理至至110年03月24日止(校內截止日)

四、補助類別與經費額度:
(一)、萌芽案:具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已有初步商業構想,目標驗證市場需求建立可行商業模式,完成商業化原型機,補助經費申請額度新臺幣300 至800 萬元。
(二)、拔尖案:同一技術曾執行萌芽案績效良好或經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內部種子案評估具重大發展潛力者,並應提出合格投資人評估報告及適任未來新創公司CEO 人選始得提出申請,補助經費申請額度最高新臺幣1,500 萬元。
 
五、計畫執行期間:
本計畫每次補助期間原則上不超過1 年。若計畫內容包含多年期發展規劃,申請機構應於構想書中提出說明,做為審查參考。

六、審查方式:
分為書面初審、現地訪視與商業培訓、會議審查,將遴邀相關領域專家擔任審查委員辦理。審查流程如下圖:
(一)、第一階段書面初審
依個案構想書及輔導推薦表等申請資料辦理書面審查。

(二)、現地訪視與商業培訓
通過書面初審個案,將進行現地訪視,評估團隊之
(1)專利現況原創性技術之可行性驗證(含專利評估)
(2)市場分析與商品化規劃
(3)團隊創業熱情與承諾、組成完整性、執行力
(4)經費編列與目標達成性
(5)確認產品或商業模式、出場條件等項目,擇優進行商業培訓,個案須全程參與,並請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專責技術經理全程協助個案。
(三)、第二階段會議審查
經現地訪視及商業培訓評估通過之個案,將進行第二階段會議審查,決定個案是否推薦補助。曾獲科技部先前梯次萌芽案或價創案補助,且前案結案審查會議結論推薦或經計畫辦公室召開會議審查推薦者,可免初審直接進入第二階段會議審查。
 
七、申請方式:
(一)、請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於期限內(以函文發文日期為準),檢附相關申請資料(含電子檔),以紙本公文函送科技部提出申請,逾期或資料不全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正者,不予受理。申請案應附文件如下列(相關資料可於計畫平台/文件下載區下載):
1.計畫申請名冊(由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統一填寫)。
2.個案構想書
3.輔導推薦表(獲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推薦申請拔尖案者,應加附投資方評估報告、未來新創公司CEO 人選簡歷)。
(二)、計畫主持人需至本計畫平台填寫申請資料,並於申請截止日前上傳所需文件。(平台網址:https://www.trustu.tw/)
※計畫構想書範本請務必下載最新版本,並不得任意刪減範本所列應填項目, 若有缺漏將視為資料不全。
(三)、申請案如有涉及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 點所規定之研究倫理審查事項,請務必依該規定檢附研究倫理審查相關文件。

八、計畫管考
(一)、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需協助追蹤管理萌芽案、拔尖案執行情形,定期向科研創業計畫辦公室更新相關資訊。
(二)、接受科研創業計畫補助之萌芽案與拔尖案在執行期間內,不得再接受政府其他性質相同研發成果商業化計畫之補助。獲補助團隊應配合科技部及科研創業計畫辦公室工作需求,參與相關教育訓練課程及活動,並提供科研創業計畫辦公室執行之相關資料,以供計畫考核。
(三)、科技部將依審查意見進行萌芽案以及拔尖案管考,並於期中、期末進行計畫執行成效考核,必要時得於執行期間增訂查核點。若未達成計畫查核點或本計畫相關規定,經限期未改善者,科技部將依據相關規定中止計畫或要求繳回部分款項。
(四)、科研創業計畫執行過程中或結束後,創業團隊須參加科技部科研創業計畫辦公室所辦理之成果發表會。
(五)、所有計畫程序文件紀錄均應完整保存,作為定期或不定期考核之用。

九、有意申請者請於110年3月24日(三)中午12時前,繳交紙本申請附件5份至國立清華大學 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 R110室並另將電子檔寄至wenting@gapp.nthu.edu.tw。再請配合於110年4月8日下午5點前,至計畫平台填寫申請資料(平台網址:https://www.trustu.tw/),上傳所需文件,完成後請通知清華GLORIA-張專員,俾便函送申請。

十、校內說明會:
訂於3/15(一)、3/16(二)、3/19(五)舉辦三場校內說明會,報告徵案申請方式暨文件繳交格式 (說明會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NYogWbFhMnhPU4qaA)

1.【第一場- 一般領域】
時間: 2021/03/15(一) 上午10:00-12:00
地點: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新)創新育成大樓 一樓R119室
2.【第二場-生醫領域】
時間:2021/03/16(二) 上午10:00-12:00
地點: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新)創新育成大樓 一樓 正文廳
3.【第三場說明會】
時間: 2021/03/19(五) 上午10:00-12:00
地點: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新)創新育成大樓 三樓R321室
 
十一、計畫申請相關時程如下: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獲推薦申請拔尖案之申請案,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於送件申請前,應請個案執行機構完成內部技術作價流程圖及相關衍生新創法規之公告。經審查獲補助之拔尖案,執行機構需配合進行技術作價程序,於審查規定期程內完成授權條件之確認(包含創業所需智財授權/再授權範圍與條件、執行機構及團隊技術股分配比例、未來人員借調及兼職事宜、原則不占新創公司董監事席次等,並符合科技部相關規定與分配原則),並提出證明文件。

(二)、未獲推薦之個案,經審查委員認定為原創性之重大研發成果者,本計畫亦鼓勵後續再次申請,請「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依據審查意見持續輔導,亦可接續適當之相關創業資源。

(三)、科研創業計畫原則不予編列研究設備費。特案需求經審查例外同意編列。該補助項目經費之流用,均應事先報經科技部同意。

(四)、其他未盡事宜及計畫經費編列原則等,依科技部補助產業前瞻技術計畫作業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五)、科技部保留調整徵求公告內容之權利。
(六)、本計畫審查結果恕不接受申覆。
 
十三、校內聯繫窗口:

國立清華大學 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 產企組:
十四、如有計畫申請相關諮詢事宜,請洽:
  • 計畫辦公室:曾能恩先生 電話:(02)3366-2574 E-mail:info@trustu.tw
  • 科技部產學及園區業務司 高鴻文專員 電話:(02)2737-7571 E-mail:hwkao@most.gov.tw
檔案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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