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科研創業計畫】111年度第一梯次徵案開始,敬請有意申請的教授團隊,於9月10日中午前完成報名(校內截止日)
日期:2021-08-20
科技部為將具原創性且有重大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推展至市場,提升研發成果商業化之可行性,達成衍生新創公司或銜接跨部會新創資源接棒育成之目的,特徵求符合政府產業創新政策推動方向且為破壞式創新技術之創業計畫。

本校規劃於09/23-09/24這幾日安排聯盟學校校內審查會議,有意申請計畫的團隊須於9/10中午前完成報名(校內截止日,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uLHZFgL956hZZ6n39),並於9/17中午前,繳交第一版申請資料電子檔。校內審查會後,團隊須於10/4底繳交最終版申請資料,本平台預計10/6送件科技部。

 箭頭符號:03.gif計畫介紹箭頭符號:04.gif 

一、申請機構:
(一)、以科技部「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之執行機構為提案單位,而本校承辦單位為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
(二)、其他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受補助單位,請透過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進行提案申請。
(三)、各科研產業化平台應建立初審機制,依下列原則篩選潛力申請案:
1.   個案規劃運用於創業之技術內容,需為科技部補助計畫產出之研發成果,依科技基本法規定歸屬於執行機構所有者。
2.   初審需對個案進行智財背景權利狀態調查,並評估是否為具重大商業化潛力之早期原創技術。審查時應至少由 3位委員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審議,其中需包含外部委員至少 1 位;送件時需逐案提供委員初審意見。
3.   曾獲政府補助以成立新創公司為結案條件之計畫,其相同技術申請本項補助方案,個案主持人應據實揭露。
4.   個案主持人須實際參與本計畫研發成果之開發或共同研究開發,且為本計畫核心技術之發明人之一。
5.   個案團隊成員須包含技術開發及商業發展人員。  
二、徵案時程:
科技部收件期間:110年 9 月 6 日起至 110年 10 月 8日止
 
三、補助類別與經費核撥:
(一)、萌芽案:具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已有初步商業構想,目標驗證市場需求建立可行商業模式,完成商業化原型機,補助經費申請額度新臺幣300 至 800 萬元
(二)、拔尖案:同一技術曾執行萌芽案績效良好或經科研產業化平台內部種子案評估具重大發展潛力者,並應提出合格投資人評估報告及適任未來新創公司 CEO/COO人選始得提出申請,補助經費申請額度最高新臺幣 1,500 萬元
(三) 本計畫經審核通過者,分兩期撥款:第一期款於計畫核定,完成簽約請款條件後撥付;第二期款於期中查核會議通過後,始得請款撥付。
 
四、計畫執行期間:
本計畫每次補助期間原則上不超過 1 年。若計畫內容包含多年期發展規劃, 申請機構應於構想書中提出說明,做為審查參考。
 
五、科技部審查方式:
分為書面初審、商業培訓、會議審查,將遴邀相關領域專家擔任審查委員辦理。審查流程如下圖:

 (一) 第一階段書面初審
依個案構想書及輔導推薦表等申請資料辦理書面審查。執行中科研創業計畫萌芽案申請延續案,且前案結案審查會議結論推薦者,可免初審直接進入第二階段會議審查。

(二) 商業開發培訓輔導
通過書面初審個案,將安排進行商業培訓,評估團隊(1)原創性技術之可行性驗證(含專利評估)(2)產品市場供應鏈上下游分析與商品化(3)團隊創業熱情與承諾、組成完整性、執行力(4)經費編列與目標達成性(5) 確認產品或商業模式、出場條件等項目,個案須全程參與,並請科研產業化平台專責技術經理全程協助個案。

(三) 第二階段會議審查
經第一階段書面初審通過之個案,將進行第二階段會議審查,決定個案是否推薦補助。

六、申請方式:
(一) 請各科研產業化平台於期限內(以函文發文日期為準),檢附相關申請資料(含電子檔),以紙本公文函送科技部提出申請,逾期或資料不全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正者,科技部不予受理。申請案應附文件如下列(相關資料可於科創計畫平台/文件下載區下載 或 於本網頁下方附件檔案下載):
1. 計畫申請名冊 (由各科研產業化平台統一填寫)。
2. 個案構想書。
3. 輔導推薦表(含校內初審委員名冊)。
4. 獲科研產業化平台推薦申請拔尖案者,應加附投資人評估報告、未來新創公司 CEO/COO人選簡歷、創業所需運用智財權已向執行機構提出技術作價申請之證明文件及智財清單)。

(二) 計畫主持人需至本計畫平台填寫申請資料,並於申請截止日前上傳所需文件。(平台網址:https://www.trustu.tw/)
※計畫構想書範本請務必下載最新版本,並不得任意刪減範本所列應填項目, 若有缺漏將視為資料不全。

(三) 申請案如有涉及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 11 點所規定之研究倫理審查事項,請務必依該規定檢附研究倫理審查相關文件。

七、清華聯盟平台本次計畫申請相關時程如下說明:
敬請有意申請的教授團隊,於110年9月10日中午前完成報名(校內截止日),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uLHZFgL956hZZ6n39,本次申請文件格式請參考網頁下方檔案。
再請配合於110年9月17日中午前,繳交第一版申請文件電子檔,請寄至wenting@gapp.nthu.edu.tw

日期  內容
9月7日 清華聯盟平台線上徵案說明會
9月10日 申請團隊報名截止,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uLHZFgL956hZZ6n39
9月17日中午前 團隊繳交第一版提案資料(聯盟學校校內審查會評審用)
9/23、9/24 聯盟學校校內審查(線上會議)
10月4日中午前 團隊繳交最終版提案檔案並完成計畫平台資料上傳
10月6日 平台送件科技部

八、徵案說明會:
計畫辦公室舉辦:
時間:110年09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
主辦方:科技部-科研創業計畫辦公室

校內說明會:
定於110年9月7日上午10:00-12:00舉辦「清華五校聯盟平台」線上說明會,報告本平台徵案申請時程與文件繳交格式
(說明會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GoCxgwrPbK8gURz4A)
【科創計畫111-1徵案】「清華五校聯盟平台」線上說明會
時間:9月 7日 (星期二) · 上午10:00 - 下午12:00

九、計畫管考
(一) 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需協助追蹤管理萌芽案、拔尖案執行情形,定期向科研創業計畫辦公室更新相關資訊。
(二) 接受科研創業計畫補助之個案於執行期間內,不得再接受政府其他性質相同研發成果商業化計畫之補助。獲補助團隊應配合本部及科研創業計畫辦公室工作需求,參與相關教育訓練課程及活動,並提供科研創業計畫辦公室執行之相關資料,以供計畫考核及後續追蹤。
(三) 科技部將依審查意見進行個案管考,並於期中、期末進行計畫執行成效考核,必要時得於執行期間增訂查核點。若未達成計畫查核點或本計畫相關規定,經限期未改善者,科技部將依據相關規定中止計畫或要求繳回部分款項。
(四) 科研創業計畫執行過程中或結束後,創業團隊須參加科技部科研創業計畫辦公室所辦理之成果發表會。
(五) 科研創業計畫獲科技部核定補助後,執行機構應完成下列檢核項目:
  1. 訂定完備智財管理規範,建立智財鑑價機制。
  2. 訂定執行科研創業計畫所需成果歸屬分配及衍生利益分配規範。
(六) 所有計畫程序文件紀錄均應完整保存,作為定期或不定期考核之用。
 
十、  校內聯繫窗口:

國立清華大學 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 產企組:
檔案與連結
回上一頁